浏览人次: 2625

中心宗旨目标

一、成立宗旨

网际网络的广泛运用,起于本世纪之交。但是在行动宽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兴起之后,数码环境已经全面进入人类生活的各个层面,所有的经济活动也呈现明显数码化趋势。目前企业内部所进行的数码转型,往往并非停留在实体活动电子化、网络化等载体层面的形式数码化(digitization)。许多企业进而充分运用数码科技的长足进步,全面进行作业流程与组织结构的优化工作,透过实质数码化(digitalization),完成经营效率化与组织便捷化等重大改造工程。
在企业外部,从生态系到元宇宙,各种由行动装置带来的一连串全新互动环境与消费习惯,以及无所不在的使用者资料蒐集与算法操纵,对于企业经营策略与社会治理架构都造成崭新的冲击与挑战。就法律规范层面而言,如何兼顾分享经济、零元服务等新兴商业模式对于使用者带来的便利与效率,同时避免个人隐私与资讯自主受到过度侵害,以及个人对自我与外界的认知受到多重挤压而导致扭曲,乃是当代社会所面临的严峻考验。而在国家调节经济活动的核心:市场竞争面向上,网络效应造成数码市场往大者一方倾斜,资料的规模经济与范畴经济使得大型平台拥有维持领先与跨业经营的优势,平台上各种服务/软件的堆叠与双边/多边的特性更造成使用者锁入与市场界定困难。这些因素都让既有竞争法在应对速度与处理能量上显得捉襟见肘,需要从视野更广的竞争政策层面出发,对其造成的竞争影响进行全面性完整深入分析与评估,俾能发展出新规范工具,透过改善竞争法或对大型数码平台另外构建事前管制措施与之搭配,方有可能克服此等难题。
本中心成立宗旨,乃在探讨经济社会的数码转型对于法律治理架构、各行业竞争政策及管制措施所带来的需求与挑战,期盼能够透过跨领域整合性的审慎考察与详尽研究,提出足以因应数码时代新经济浪潮的规范治理架构与具体管制措施。

二、研究方向

本中心致力推动与数码经济及竞争政策相关之法律研究,具体方向包括:(一)数码市场与使用者资料之经济特性及其规范意涵;(二)算法对于市场竞争、个资保护及产业监理之可能影响及法律因应;(三)数码平台对于民主政治、公共讨论及新闻媒体之可能影响及法律因应;(四)元宇宙等人工智能产品对经济、社会及法律体系所造成冲击及适当因应;(五)平台对使用者违法行为是否具有间接责任或防免义务;(六)数码平台相对交易优势地位之适当法律规范;(七)大型数码平台市场力量之适当规范途径及管制措施;(八)数码经济新商业模式对既有竞争法及竞争政策所造成冲击与因应对策;(九)区块链、智能合约、Web 3.0 等数码科技发展对市场交易、资讯安全及法律体系所造成冲击与适当规范作为;(十)网络与场景金融对于金融监理所带来的冲击与转机;(十一)数码环境下反洗钱、打击恐布主义及其他刑事犯罪之防制与诉追。

三、成果发表

本中心将定期举办专题演讲、论坛、专家座谈、研讨会,对于产业界与政府机关提供教育训练或是专业意见,并且不定时发表期刊论文、专书论文与专书论着。此外亦将承接公私立机构与中心宗旨相关之委讬研究或产学合作计画,或是就适当主题与校内外研究单位、学术或专业团体携手合作,共同进行研究。